藥物性肝炎可通過停藥觀察、保肝藥物、人工肝支持等方式治療,通常由抗生素、抗結核藥、中草藥、解熱鎮(zhèn)痛藥、抗腫瘤藥等因素引起。
1、停藥觀察:
立即停用可疑肝損傷藥物是基礎措施。多數輕型病例在停藥后2-12周肝功能逐漸恢復,需監(jiān)測ALT、AST等指標變化。對乙酰氨基酚等藥物過量時,需在8小時內使用N-乙酰半胱氨酸解毒。
2、保肝藥物治療:
甘草酸制劑如復方甘草酸苷、雙環(huán)醇、多烯磷脂酰膽堿是常用保肝藥物。這些藥物通過抗炎、穩(wěn)定肝細胞膜等機制改善肝功能,需根據轉氨酶水平調整用藥周期,通常療程不少于4周。
3、人工肝支持:
暴發(fā)性肝衰竭患者需進行血漿置換或分子吸附再循環(huán)系統(tǒng)治療。人工肝能暫時替代肝臟代謝功能,為肝細胞再生爭取時間,適用于INR>1.5或出現(xiàn)肝性腦病的情況。
4、抗生素相關肝炎:
可能與異煙肼、利福平等抗結核藥物及紅霉素類抗生素有關,通常表現(xiàn)為黃疸、皮膚瘙癢等癥狀。除停藥外,嚴重病例需短期使用糖皮質激素抑制免疫反應。
5、中草藥肝損傷:
何首烏、雷公藤等中草藥可能誘發(fā)膽汁淤積型肝炎,常伴堿性磷酸酶升高。水飛薊素、熊去氧膽酸等藥物可促進膽汁排泄,合并膽管損傷者需ERCP介入治療。
日常需避免聯(lián)用多種肝毒性藥物,定期檢測肝功能指標。飲食選擇低脂高蛋白食物如魚肉、豆腐,適量補充維生素B族。適度進行太極拳、散步等低強度運動,避免酒精攝入。出現(xiàn)持續(xù)乏力、尿色加深等癥狀時應及時肝病科就診。